2020年2月8日,怀远县公安局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本县居民杨某东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公安机关立即会同疾控部门开展调查。
经调查,杨某东女儿全家常年在武汉工作和生活,1月13日其女儿一家四口自驾回怀远娘家探亲,1月21日离开怀远,其间一直居住在杨某东家。杨某东于2月3日因反复心慌、胸闷十天到怀远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8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杨某东在2月3日就诊至被确诊期间经多次问诊,故意隐瞒与武汉籍女儿一家的接触事实,致使与其密切接触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90余人被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怀远县公安局对杨某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苗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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