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的政策通知,自今年9月20日起,免收安徽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拖车、吊车费用。据测算,此项政策每年可减轻物流成本负担近7000万元。
据了解,免收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包含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吊车作业费。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含进出口收费站以内区域)因电器电路、机械故障、事故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或因驾驶员受伤等无人驾驶的车辆,清障救援机构应当以“及时消除路面通行风险”为原则,对故障车辆应免费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对事故车辆应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因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线上的车辆,不属于免费救援范围。
截至目前,安徽现有高速公路里程6272公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有资质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必要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服务。
通知特别强调,安徽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拖车、吊车费用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立即调度指挥就近的清障救援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规范实施清障救援服务,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或拖延救援。免收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纳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经营支出,不得向被施救对象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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