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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实施电子驾照互认,可出示电子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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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16:10     来源: 蚌埠新闻网
        

9月30日,沪苏浙皖实施电子驾照互认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领取“电子证照”以后,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可以通用,不用担心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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