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潘明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潘明生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潘明生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蚌埠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潘明生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伟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沈三保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名单
(2025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余瑾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名单
(2025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顾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5〕第4号
由龙子湖区、禹会区、驻蚌部队分别选出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郭鹏、郭家满、徐业胜,因工作变动调离蚌埠;由龙子湖区选出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商卓,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了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郭鹏、郭家满、徐业胜、商卓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0名。
特此公告。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融媒体记者:尤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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