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5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本市各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市直机关设在各县(区)、开发区的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中央、省直机关设在本市各县(区)、开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选调生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12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4日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8:00。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15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各遴选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应于9月15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名人员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后,再报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垂管、派出单位为上级机关党委或党组)审核。审核机关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的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于9月15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各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或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预审和复核均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6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7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应于9月25日至9月2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蚌埠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可登录蚌埠先锋网查看面试公告。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盖章的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工作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在职位计划数上增加1人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蚌埠先锋网、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对拟遴选人选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8778,0552-312565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
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5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5年度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docx
(点击查看附件)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
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副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本市所属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经公开招聘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的领导人员。
现聘任在我市市属、县(区)属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领导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须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其中,45周岁以下为1979年9月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9月之后出生。
5.具有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取得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12日。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9月4日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gbu.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地点为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报任免机关(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审核。任免机关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的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2.报名人员需提交盖章后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3.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6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名人员应于9月26日到报名单位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蚌埠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报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在职位计划数上增加1人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先锋网、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公示、试用期间拟选调人选缺额的,由选调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58778,0552-312565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
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及地址:
0552-256701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10楼1020室)
0552-3040220(龙子湖区委组织部,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人民政府1号楼7楼1726室)
0552-4950577(禹会区委组织部,涂山路429号禹会区人民政府8楼820室)
0552-8212297(怀远县委组织部,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怀远县人民政府3楼310室)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5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5年度蚌埠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点击查看附件)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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