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因为授课教师中有在职中小学教师,我市一家校外培训机构收到停止办学通知书,被要求停止一切培训活动。上周五,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发出了第一张停止办学通知书。
该培训机构是位于延安路450号仁和大厦A座—2—201号的铭思教育。此前在7月20日,全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第一轮行动中,联合督查组的第一站就是铭思教育。“检查中该机构非常不配合,既不愿意提供教师花名册,也不愿意提供学生收费票据。”参与检查的龙子湖区教体局局长胡斌说,甚至检查组在楼下敲门时,也是好几分钟后才打开电子门锁。之后机构负责人梅正松又声称教室已经租赁给其他人使用,他什么都不清楚。于是,检查组只能将现场拍照记录。不过,根据照片和家长的反映,市教育局发现该机构的教师中有在职教师任课的情况,还是相隔不远一所初中的在职教师。该机构小升初衔接班的招生海报上也写明:“授课老师:来自六中和二中实验班”。而在《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的通告》中,第一条规范重点就是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此外,在该机构所张贴的课程设置中,写明有“八年级地理、生物中考冲刺”、“九年级中考体育强化班”、“特色书法班”、“精品小班”、“九年级自主招生考试强化班”、“高三艺考冲刺班”等。但是,该机构只有一份蚌埠市铭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写明的经营范围是教育信息咨询。按照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课培训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仅有“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课就属于超范围经营。与此同时,十来间门口挂着“VIP”标志的单间,里面只有一桌一凳,用于一对一教学使用。不过,教室门并未按照要求采用全透明门,教室内也没有安装监控探头。对于开办培训机构所要求的有与办学内容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没有消防验收的教室显然也不符合规定。
因为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使用在职教师,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培训活动,龙子湖区教体局依照规定对该机构发出了停止办学通知书,此外处理意见还包括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停止一切培训活动。“我们已经将通知书下发到该机构,并定于本周一约谈该机构负责人梅正松。”胡斌说,停止办学并非整治终点。取得相应办学许可证后,才能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培训。另外,铭思教育也列入办学黑名单,在龙子湖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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