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
持续加强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春节前夕
依法查处6起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行政拘留12人
案例一
1月6日,怀远县公安局陈集派出所经摸排,在一废旧厂房内查获1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0余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1月10日,高新分局根据线索深挖彻查,成功查处2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4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0余件。目前,杨某、董某祥等4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1月11日,禹会分局朝阳派出所经摸排,在某小区楼房内查获1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0余件。违法行为人张某君、王某、赵某好、马某国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
1月15日,蚌山分局航华派出所,查获1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0余件,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
1月21日,五河县公安局大新派出所在巡查时,现场查获一厂房内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80余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六
1月21日,固镇县公安局谷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成功捣毁1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00余件,违法行为人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之际
蚌埠警方
提前祝愿
全市人民元宵节快乐
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还请继续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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