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网络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1.目的:加强网站平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网站平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暴恐信息(危险物品制作、涉恐涉暴,危害公安安全信息等);
2、政治反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形象、破坏民族团结等行为);
3、色情低俗(色情视频、色情推广用户、低俗媚俗等,包括但不限于帖文、评论等);
4、违法信息(违规物品买卖赌博行为,钓鱼信息诈骗信息传销信息等);
5、行为低俗(低俗动作、低俗表演、低俗炒作等);
6、血腥暴力(虐待动物、暴力斗殴等);
7、非法行为(破坏公共私人财产、扰乱公共秩序、造谣传谣、封建迷信等);
8、着装暴露(暴露画面、未成年人敏感部位裸露等);
9、危险行为(危险游戏、危险驾驶,危险动作等);
10、语言违规(语言低俗、恶意炒作等);
11、未成年不当行为(不适宜未成年参与或观看的行为等);
12、用户纠纷(人身攻击,冒充他人,泄露他人隐私,骚扰他人,侵犯他人权益等)。
13. 网络侵权(未经他人同意使用或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信息)
14. 虚假新闻(通过捏造、歪曲事实或断章取义等方式,故意传播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闻报道或信息内容)
三、举报要求
(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2)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3)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4)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5)留有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反馈举报进展。
四、举报渠道与方式
1.举报渠道:网站平台在蚌埠新闻网底端显著位置设置举报入口,包括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方便用户进行举报。
2.举报方式:用户可以通过网站平台提供的举报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举报内容。
五、举报受理、研判、处置、反馈
1.举报受理:网站平台应按照依法依约、分级分类、限时办结的原则,快速准确受理处置举报。一般性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线索。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涉政类举报线索。
2.初步核实: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应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步研判,判断是否属实。
3.举报处置:对于属实的举报,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跟进处理,并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如涉及违法犯罪,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处理。
4.举报反馈:网站平台应及时将处理结果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告知举报人。对于复杂的举报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及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六、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七、举报奖励与保护机制
1.举报奖励:网站平台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于经核实的有效举报行为进行相应奖励。举报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形式,并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发放。
2.举报保护:网站平台应保护举报人员隐私,严禁泄露举报人员个人信息。对于受到举报的工作人员,网站平台应依法依规处理,并对其进行保护。在举报工作中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网站平台应严格保密。
八、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52-4017063、4017493
举报邮箱:bbrbs@bbnews.cn
九、监督与责任
1.监督: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举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举报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
2.责任: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网站平台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行为,网站平台有权对举报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八、附则
1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蚌埠日报社所有。
2.生效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及时公布并更新。
在蚌埠新闻网浏览内容过程中,可对站内违规问题进行举报,针对各信息源均有相应举报方式。如下所示:
进入【清朗系列举报专区】,点击网页下方【线索举报】
并根据提示进入相关页面,填写举报内容。
同时,蚌埠新闻网首页下端设有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链接,网友可直接点击图标,将直接跳转至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通过相对应的举报类型入口,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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