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被告人张某一审被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7年农历11月份,被告人张某得知罂粟苗可以食用,且很好吃,遂将罂粟种子种在自家门前菜园内。2018年3月12日下午,固镇县公安局濠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并当场铲除,经清点被告人张某种植的罂粟幼苗共计3201株。同日,张某被公安局民警抓获。2018年4月12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疑似罂粟幼苗检出罂粟特异性DNA片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完)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春怡
蚌埠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008681号-1 皖网宣备070018号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168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邮箱 bbrbs@bbnews.cn 举报电话 (0552)401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