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顾楷/文 陈昂/图)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蚌埠市开展了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9月12日向蚌埠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陶方启通报督察报告,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马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严忠屏,督察组有关人员,蚌埠市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蚌埠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各项任务,不断调整三大结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督察指出,蚌埠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空气质量改善还不够稳固,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工作不严不实,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二是绿色发展推进不力。工业转型升级改造存在短板,绩效提级改造进展严重滞后,“散乱污”清理整治不力,煤炭减量替代工作不实,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制度执行不严,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时有发生,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不够。三是一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散煤和小锅炉清零推进滞后,工业燃煤炉窑清洁化改造缓慢,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不到位,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执法监管不严,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不力。
督察要求,蚌埠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增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大高污染燃料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控煤减煤要求,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扬尘管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强化数字赋能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按照有关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蚌埠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蚌埠市委、市政府处理。
马军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两山”理念,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源头防控,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控制、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等要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严格落实责任,保质保量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铁锤砸铁钉”的严实作风,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加快蚌埠高质量发展。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蚌埠市各县(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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