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 通讯员 何林波)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可以“不留痕”了。“网上不再公示企业列入、移出异常信息,我们就不用担心曾经的‘黑历史’影响到参加项目招投标、银行融资等业务活动。”前不久,享受到政策“福利”的蚌埠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该公司因为住所失联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在落实住所后,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信用修复申请书、信用承诺书。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办法》规定,将其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以往,即便经营主体已经移出异常名录,但相关列入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仍然能够查询,如同“紧箍咒”,不仅有可能给企业的商业合作伙伴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企业信誉,还在商业合作、信贷获取、市场拓展等多方面持续影响其发展。
“今年新规落地后,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彻底摘除‘信用枷锁’,让经营主体得以轻装上阵,注入强劲‘信用动能’。”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柔性执法、首违不罚、容缺许可、证前指导等一系列做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不留痕”以后,更是让企业避免信用“污点”长期留存。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22366条,涉及经营主体14192户,其中企业7822户、个体工商户59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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