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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可以跨省异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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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15:11     来源: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 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之外,还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代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记者 何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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