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修订<蚌埠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蚌宣通字〔2019〕38号)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经前期申报、初审等程序,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拟对2020年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市委宣传部文改办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552-3125358。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1日
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20年第一批奖补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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