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融媒体记者 王立春)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近日,我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蚌埠市进一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策将惠民殡葬的覆盖面扩大至全市城乡居民,并对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实行减免。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惠民政策的减免对象范围得到显著扩大,主要包括五类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本地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本地部队现役军人;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办法同时明确,除重点救助对象外,已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丧葬补助费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此项免费政策。
此次纳入免费范围的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普通车辆遗体接运(含搬抬和接尸袋使用)、3天以内的遗体冷藏存放、按平板炉标准的遗体火化以及在殡仪馆普通骨灰寄存室存放期限1年以内的骨灰寄存。超出这四项基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由丧属自愿选择并自行承担。
在办理流程方面,符合条件的逝者亲属或经办人,可在市内各殡仪馆办理火化登记时直接申请费用减免。申请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死亡证明。如逝者为非本市户籍学生、现役军人、持居住证人员或重点救助对象等特殊身份,还需提供学生证、军官证、居住证或相关救助证件等证明材料。殡仪馆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上述四项基本服务费用,无需群众先行垫付。
据了解,此次政策的出台旨在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免除的费用将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并已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政策顺利实施。新办法施行后,2014年印发的《关于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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