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民生
社会
视频
县区
辟谣
聚焦
蚌埠新闻网>> 社会
这些公务员,不得批准辞去公职!
2025-11-01 12:27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9日发布《纪法百科·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
深度阅读
习近平宣布中方将在深圳举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详细]
视频丨2026年,深圳!中国将第三次担任APEC东道主
[详细]
相关新闻
全市三季度工作会议召开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公告
官宣!安徽一市中考总分降100分
太空会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