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月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决定: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月8日召开,1月7日上午报到,1月10日下午闭幕。
融媒体记者 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