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经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批准,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已于2023年10月13日被正式批复为三级综合医院。
根据国家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差价的有关要求和《蚌埠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2版)》,该院拟于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蚌埠市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记者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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