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2023年文明创建考核办法》,依据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项目(实地考察、资料审核、问卷调查、文明村镇等)成绩,现将第二季度文明创建工作县区考核激励公告如下。
一、对县考核激励
第一名五河县
二、对区考核激励
第一名高新区
第二名蚌山区
上述激励对象,依据文明创建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7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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