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喻静)“你好,请提供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人员信息和产品进、销货台账。”连日来,市场监管人员深入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向企业负责人介绍《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每年春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屡见报端,除夕夜更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为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禁放宣传、督查监管等方面,与应急、公安、商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经营无产地、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经营行为,严防质量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确保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
“前期,市场监管人员通过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提醒经营户守牢安全意识,依法文明经营。并引导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加大对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我市共抽查烟花爆竹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我市将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民如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同时,市民选购烟花爆竹,也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蚌埠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008681号-1 皖网宣备070018号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168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邮箱 bbrbs@bbnews.cn 举报电话 (0552)401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