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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