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一批环境信访件3件,涉及环境问题3个,其中,水环境问题2个、大气环境问题1个。转办信访件涉及的县区分别是:龙子湖区1件,禹会区1件,禹会区、市水利局合办1件。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件145件,分别是龙子湖区12件,蚌山区4件,禹会区7件,淮上区9件,高新区5件,经开区7件,怀远县55件,五河县11件,固镇县19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市住建局2件,市公安局2件,市水利局2件,市交通局1件,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件,蚌山区、经开区合办1件,经开区、市住建局合办1件,经开区、市公安局合办1件,龙子湖区、蚌投集团合办2件,禹会区、市水利局合办1件,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合办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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