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职务变动,赵同良同志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同良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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