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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月蚌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
2019-03-08 06:48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景)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月至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5%、37.04%、4.55%。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4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3起、大办婚丧喜庆1起,分别占问题总数的12%、56%、16%、12%、4%。没有发生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和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监督挺在前面,早提醒、早预防,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向纵深推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成立5个督查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县六区及部分市直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从总的情况看,今年前两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25件,立案11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件,乡科级干部12件。结案113件,处分10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11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97人,政务处分20人(含双重处分8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31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3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3人次,占比64.7%;第二种形态80人次,占比24.3%;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比6.1%;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比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