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溯源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有言:"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意思是诚信是国家的珍宝,是百姓得以庇护的依靠。千百年来,"信"字贯穿中华文明的血脉,是立身处世的根本,更是商业活动的基石。
在金融领域,"依法求偿权"正是这一诚信精神的制度保障。当消费者因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遭受损失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无理拒赔或拖延赔付。收了保费就要承担责任,这是契约精神,更是诚信底线。
以案说险
张大爷经业务员推荐,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一年后,他因心脏病住院手术,花费8万余元。出院后,张大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对方却以"未如实告知既往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
张大爷仔细回忆,投保时业务员仅催促他签字,并未询问过病史情况,也未对健康告知条款作任何说明。自己根本不知道需要告知哪些内容,何谈"未如实告知"?
张大爷向监管部门投诉,经核查,保险公司未履行询问和明确说明义务,其拒赔理由不成立。最终,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张大爷的医疗费用。
古训今鉴
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如果在客户出险时百般推诿,便是“失信”。消费者遭遇无理拒赔、拖延赔付或赔偿金额不足,请记住三步:一留存(保险合同、凭证、聊天记录);二投诉(拨打保险公司投诉热线或12378或登录金融消保服务平台)、三诉讼(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泰康人寿蚌埠中支温馨提示您:投保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健康告知等内容,如实回答询问,避免因疏忽影响后续理赔。出险后请及时报案,按照要求准备理赔材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审核。若遭遇无理拒赔或拖延赔付,请勇敢维权,留存证据、依法投诉、必要时诉讼。泰康人寿始终恪守"信,国之宝也"的古训,坚持诚信经营、快速理赔,切实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让您投保安心、理赔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