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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道路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5-12-23 09:40 蚌埠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蚌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12月29日启用以下电子监控点位,现公告如下:

 

G206与白衣村路口、涂山路与江淮路路口、朝阳路与前进路路口、滨河南路与纬八路路口、涂山路与工农路路口、涂山路与航苑路路口、涂山路与珍珠街路口、涂山路与汉明街(东)路口、涂山路与汉明街(西)路口、涂山路与延安路路口、涂山路与兴业街路口、涂山路与航华路路口、芦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芦山大道与朝阳南路路口、芦山大道与虎山东路路口、芦山大道与延安南路路口、芦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南湖路与迎滨路路口、航华路与明德路路口、航华路与明智路路口、航华路与明义路路口、航华路与雅郢路路口、航华路与姜桥路路口、广场三街与珍珠街路口、中环线与后楼路路口、S101淮上大道K157+330m、S101淮上段165km+150m、S313(原S306)66km+47m、S101迎宾大道K119+064m、S313(原S306)66km+570m、G329(原S101)908km+670m、G329K15+300M、G329K11+210M、G2061000KM+400M、迎宾大道(仁和路至京台高速仁和集收费口)路段。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点位:司马庄路与长淮卫路路口、长淮卫路与龙达路路口、司马庄路与治淮东路路口、卫城路(龙达路至锥子山路)路段。

 

敬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