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餐饮单位经营
“外摆菜”食品安全提示
近期,我市餐饮单位经营“外摆菜”现象逐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我市餐饮单位“外摆菜”经营行为作如下提示:
一、公示合法资质
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且经营范围涵盖相应菜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上述证件、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保持环境清洁
保持加工场所及售卖区域干净、整洁,食品制作及售卖工具容器清洁,冷冻冷藏等设备能满足需求且正常运转,防蝇、防尘、防鼠、翻盖垃圾桶等设施配备齐全。
三、严管加工制作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合法途径选购食材,保证食材来源可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存放,生熟分开。无腐败、变质、过期及禁用食品。
四、规范售卖行为
不同类型菜品分开售卖,贮存温度符合要求,严格把控售卖时限,从出餐到售出建议控制在2小时以内,鼓励小份量多批次上菜,保证菜品安全。不建议外摆售卖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售卖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
五、杜绝餐饮浪费
售卖区域有制止餐饮浪费提示。严格控制加工制作量,建议根据顾客需求提供多种不同份量菜品,提倡售卖“小份菜”“半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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