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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11:23     来源: 蚌埠新闻网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

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新闻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5〕9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条件,按照《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宣通字〔2022〕43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2025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19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4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网址: https://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4.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任期内论文、著作原件,发表(出版)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9日。

(3)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6.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请主管部门于11月4日至11月8日期间寄送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地址: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437房间,逾期报送或申报人单独报送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的名单)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4份。市委宣传部系统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员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评审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如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2.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关于破格申报评审。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如符合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部门、各职称评委会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职能部门(单位)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需二次补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推动职称申报数据与学历、论文查重(AI撰写检测)、期刊合规查验、持有职称证书、社保等数据联通核验,筛查处置异常数据。

2.完善诚信体系。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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