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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一区拟征地
2026-03-15 15:01 淮上区人民政府网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淮上区小蚌埠镇双墩村17组、18组、19组、20组、梅桥镇大岗村1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淮上区小蚌埠镇双墩村17组、18组、19组、20组、梅桥镇大岗村1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淮上区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淮上区319号地块),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关于蚌埠市淮上经济开发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请示的批复》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2年5月1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后,淮上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梅桥镇、小蚌埠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小蚌埠镇人民政府、梅桥镇人民政府、双墩村、大岗村、双墩村17组、18组、19组、20组、大岗村1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并在蚌埠市淮上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ish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小蚌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永发

联系方式:0552-2831216

 

联系单位:梅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杰

联系方式:18155202336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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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