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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所有电动车主,又有多人被拍
2026-03-17 09:54 蚌埠警方

@蚌埠所有电动车主

根据《关于启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的通告》,蚌埠交警自2024年5月27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以下14人

未按短信提示在15日内

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且有多次未戴头盔违法记录

现予以曝光

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姓名:陈**

身份证号:3403111968********

违法次数:12

姓名:胡**

身份证号:3403022002********

违法次数:9

姓名:吴**

身份证号:3403211980********

违法次数:6

姓名:赵**

身份证号:3403111991********

违法次数:6

姓名:刘*

身份证号:3403111974********

违法次数:6

姓名:蔡**

身份证号:3403211983********

违法次数:5

姓名:张**

身份证号:3403232005*******

违法次数:5

姓名:郑*

身份证号:3403211995********

违法次数:5

姓名:彭**

身份证号:3403111981********

违法次数:5

姓名:祝*

身份证号:3403031986********

违法次数:5

姓名:杨*

身份证号:3403221982********

违法次数:5

姓名:柳**

身份证号:3403111975********

违法次数:4

姓名:代**

身份证号:3403111988********

违法次数:4

姓名:方**

身份证号:3403211995********

违法次数:4

市民若收到违法抓拍短信通知,可通过以下方式便捷处理:

►前往市区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办理,包括龙子湖大队车驾管服务站(治淮路95号)、蚌山大队车驾管服务站(华夏尚都A区东侧)、禹会大队车驾管服务站(华光大道88号)、淮上大队车驾管服务站(龙华路与昌明街北200米双墩派出所内)、高新大队车驾管服务站(长征南路与黄山大道路口西南50米)、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府服务中心(公安综合e站)(红旗四路669号)、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东海大道东段、蚌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海大道东段)、禹会区政务服务中心(涂山路335号)、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禹会区燕山路1599号)等,工作人员将提供全程指引协助。

蚌埠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