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2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武超为区财政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李金凤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朱凯的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蚌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何明义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洋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