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蚌埠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及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举报电话
0552-12315(24小时受理)
二、举报邮箱
bb315xbk@163.com
三、网络举报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四、举报地址
蚌埠市安民路10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工作日9:00-17:00受理)
五、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需简洁明了,明确举报对象、具体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依据充分,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提供可辨别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奖励发放可追溯。
3.举报事项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我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