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蚌埠市教育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蚌埠市教育局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及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举报途径
通过链接举报相关信息https://jyj.bengbu.gov.cn/hdjl/wtfyyjjypt/index.html
二、举报地址
蚌埠市教育局五楼体卫艺科(工作日9:00-17:00受理)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需简洁明了,明确举报对象、具体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依据充分,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提供可辨别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奖励发放可追溯。
3.举报事项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4.我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蚌埠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