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明假期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蚌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全市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1、2026年4月3日18:00-2026年4月7日8:00,全市所辖宁洛高速、京台高速、徐明高速、徐蚌高速、泗蚌高速、五蒙高速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超”车辆通行,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三超”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管制期间所有高速收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超”车辆禁止上道。上述临时管制措施不包括向高速公路服务区运送油料的车辆。
2、根据流量变化,将视情控制大型货车通行。
特此通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