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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的公告
2026-04-07 17:12 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蚌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布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社会救助领域整治成果,坚持不懈纠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改善民生,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问题;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金等问题;

(五)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七)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552-2077219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举报邮箱:bsqmzjgy@126.com

举报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1号楼509

邮编:233000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并推进问题整改。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