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建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组织安排,李建军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军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5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许锦标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建军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5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朱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洪增余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卞新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葛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付世亮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毛志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融媒体记者:吴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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